Mark Davis律師是邁思康律師行的合夥人,也是邁思康律師行和中國香港祁卓信蘇期殷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的合夥人。
他在多個商業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商業訴訟和非訴實務經驗,特別是在航運、造船、離岸、航空、金融和專業服務領域具有豐富經驗。
他在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和樞密院的所有部門進行過訴訟,並代表客戶參與根據國際商會(ICC)、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LMAA)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規則進行的仲裁。他還在巴西、加拿大、中國大陸、直布羅陀、中國香港、印度、日本、韓國、俄羅斯、新加坡、中國臺灣和美國等多個外國法域進行或監督過訴訟。
Mark是審計師疏忽領域的頂尖律師之一。他曾為AssetCo PLC在對峙同會計師事務所的開創性(並取得成功的)案件中提供代理服務,之後又為咖啡連鎖店Patisserie Valerie的清算人處理對峙同會計師事務所的索賠,接著為Watchstone PLC處理對畢馬威會計事務所的索賠,並為倫敦與資本金融公司的聯合管理人處理對安永和普華永道的索賠。
他目前在英國、香港和新加坡處理會計師和審計師疏忽索賠案件,索賠金額超過75億美元。
Mark還曾為客戶處理律師疏忽案件,以及在訴訟和非訴的股份和資產買賣交易中提供服務,價值從10萬英鎊到5億歐元不等。
Mark負責邁思康的航運業務,並撰寫了《光船租賃和退款擔保》第一版和第二版,這兩本書是首部專門探討這些主題的英文法律著作。
在《法律商業》雜誌的法律專家評選中,Mark被認定為領先專家。此外,他還被英國財經新聞和資訊提供商Euromoney的《全球領先訴訟律師指南》評為世界頂尖訴訟律師之一。
他還是“有效爭議解決中心”(CEDR)認證的調解員,能流利使用德語。
主要經驗
- 為瑞典大型私營媒體集團Bonnier AB的英國子公司代理審計師疏忽行為的訴訟,該公司因對其英國子公司的審計而對Hays Macintyre LLP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約8000萬英鎊,該案件在審判前不久成功和解。
- 為倫敦與資本金融公司的聯合管理人在對普華永道和安永的審計師疏忽索賠中代理,該公司要求索賠約2億英鎊,案件在提起訴訟前成功和解。
- 為Watchstone PLC代理對畢馬威的審計師疏忽索賠,案件成功和解。
- 為Patisserie Valerie的清算人代理對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的2億英鎊索賠,案件成功和解。
- 為AssetCo PLC代理,該公司在對峙同英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員疏忽索賠中獲得了4000萬英鎊的損害賠償金、利息和費用。該案件在2018年夏季經過為期六周的審判,在2020年1月經過三天聽證後獲得上訴法院的支持。這是英國審計師疏忽索賠中法院裁定的最大裁決。該判決是關於審計師未能發現欺詐導致損失賠償的主要案例之一。AssetCo PLC 訴 致同英國會計師事務所 [2019] EWHC 150(Comm); [2020] EWCA Civ 151。
- 在3次LMAA仲裁中為一名法國船東代理,涉及三艘新造船的買賣。該案件涉及欺詐指控,獲得禁令救濟以防止根據退款擔保付款,以及隨後執行有利於我方客戶的仲裁裁決(Turner Shipping Inc v (1) Cotter Shipping Inc, (2) Bank Degroof SA, (3) Madame Gabriella Ercole (4) Mr Franco Ercole [2014] EWHC 1493 (Comm); Cadogan Maritime Inc v Turner Shipping Inc [2013] EWHC 138 (Comm))。
- 為一家富時250指數公司的原告代理,涉及約3300萬歐元的商業轉讓協議違約爭議(FKI Engineering Ltd and another v Stribog Ltd [2010] EWHC 1160 (Comm); FKI Engineering Ltd and another v Stribog Ltd [2011] EWCA Civ 622; [2011] WLR (D) 178)。
- 為一家臺灣電信公司辯護,涉及德意志銀行提起的2.5億美元索賠,該索賠源於該公司以前的欺詐性管理獲得的一筆貸款,案件在審判開始10周前成功和解(Deutsche Bank AG and others v Asia Pacific Broadband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 and another [2008] EWCA Civ 1091, [2008] All ER (D) 104 (Oct); Deutsche Bank AG v Asia Pacific Broadband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 [2008] EWHC 918 (Comm))。
- 為巴西船東代理,涉及六艘半潛式鑽井設備的建造爭議。該案件涉及複雜的技術和法律問題,在倫敦進行禁令和實質性訴訟,並在韓國、美國和加拿大進行衛星訴訟,最終通過談判成功解決。
- 為一家丹麥塗料製造商和一家中國船廠代理LMAA仲裁,涉及與希臘船東就6艘新建船舶的塗料系統問題產生的爭議。
- 為一家國際會計師協會的瑞典成員代理,處理來自一組投資者的索賠,這些投資者因該協會倫敦經理的誤導而投資於“龐氏”騙局。該案件經過8周的審判後,以被告有利的結果解決。
- 為一家大型瑞士銀行代理,處理因羅伯特·麥克斯韋商業帝國崩潰而引發的最大民事訴訟。該案件是英國法律史上最長的審判之一,並兩次上訴至上訴法院,涉及一項價值3500萬美元的股份返還索賠,這些股份被麥克斯韋通訊公司的一家子公司錯誤質押給該銀行。該案解決了英國和紐約法律中關於接收股份作為擔保的重要問題,以及在一般情況下取得擔保時適用於銀行家的通知標準(Macmillan Inc v Bishopsgate Investment Trust Company Plc and Others [1995] 3 All ER 747 (first instance); [1996] 1 All ER 585 (Court of Appeal); TLR 7/12/98: (1999) CLC 417 (Court of Appeal))。
- 為一家德國幹散貨航運公司提供諮詢服務,涉及因承租人違約而終止一份為期10年的光船租賃合同,承租人及其母公司擔保人正面臨破產。
- 為一家德國幹散貨航運公司代理,調整與一家中國船廠價值約2.5億美元的10艘船舶的購買交易。
- 為一家法國船東代理,出售其16艘船舶,交易價值約為2.5億美元。
工作經歷
- 邁思康律師行合夥人
- Davis & Co公司創始合夥人
- Curtis Davis Garrard公司創始合夥人
- Watson Farley & Williams律師事務所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