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Victor Mishcon(后获封勋爵)于1937年创立迈思康律师行以来,我们始终秉持当初的创办理念,一直以积极进取、坚毅不屈和心系社会的精神驱策本行与时并进,思变求新,开创未来。
透过我们香港办事处以及迈思康于伦敦、牛津、剑桥、香港及新加坡的办事处,本行以始终如一的愿景、专注及热诚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我们专注于解决争议、保护资产和发展业务,并坚决维护客户利益。能够获得客户的信任,与他们并肩同行,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然而,我们认为律师被动接受委托的时代已经远去,立足当下,我们更应高瞻远瞩,利用法律的潜力,发掘他人未见的可能性,不断奋勇直前。与此同时,我们亦积极倡导海纳百川、创新求变的精神,以及支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