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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Ridgeon

Ben Ridgeon

顧問律師

個人資料

Ben Ridgeon是祁卓信蘇期殷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的顧問律師,專注於爭議解決領域,擁有超過20年的認許後執業經驗。

Ben自執業以來,處理過形形色色的國際及本地爭議,包括股東糾紛、合約及貿易相關的申索、建築糾紛、強制執行程序、司法覆核及專業責任申索。他在破產管理方面亦具有豐富經驗,包括在複雜的清盤程序中處理有關董事不當行為的申索、不公平優惠的申索、訊問程序及財政資助申索。他曾代表客戶處理多項仲裁程序,包括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規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規則及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規則進行的仲裁。

加入祁卓信蘇期殷律師行之前,Ben曾在香港交易所擔任高級副總裁,主要負責監督上市覆核委員會有關中止上市聆訊、取消上市聆訊及紀律聆訊的秘書處職能。

主要經驗

一般商業及仲裁

香港富豪遺產爭議 ─ 代表客戶處理高款額爭議,當中牽涉眾多技術範疇,包括信託法、受信責任、企業管治、公司法、遺囑認證合約及小股東保障。

代表一家商業銀行處理因百富勤集團倒閉而引起的申索。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處理一宗有關違反合約的高等法院訴訟,該訴訟是因向美國一家主要零售商運送貨物時被指違反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規例而引起的。

代表香港一家主要地產發展商在香港高等法院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處理訴訟爭議,涉及追討其於一家中國金融機構價值超過人民幣40億元的投資。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處理一宗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規則在香港進行的仲裁,案件涉及在美國供應符合排放標準的發動機一事上被指違反合約。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處理一宗在中國進行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涉及向美國出口及供應不合規格的車輛,有違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所訂標準。

在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展開的一宗仲裁中,代表一家網上旅遊公司的銷售商處理有關盈利對價的申索。這是繼近期法例修訂將第三方資助仲裁合法化後,新加坡的首宗第三方資助仲裁。

司法覆核及監管

就兩項涉及廣播牌照的複雜司法覆核程序向香港一家知名廣播公司提供法律意見,並代其行事。

代表多間公司及個人處理證監會的各類調查,包括突擊搜查及執行搜查令。

破產清盤及相關股東訴訟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及其集團附屬公司處理針對一家前集團公司(正進行清盤)及其清盤人提起的逾9宗相關訴訟,案中的申索涉及不公平優惠、財政資助、根據第221條進行的訊問、董事不當行為、信用證欺詐、誹謗及藐視法庭罪。

代表一家投資銀行的美國受託人與集團多個實體緊密配合,取得香港高等法院的批准,將價值約100億港元以上的香港資產解除並分配給集團的全球債權人。

向一家於英國另類投資市場上市的航空物流公司的共同管理人及其香港代表,就香港方面的管理事宜(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愛爾蘭、英格蘭、印尼、日本、瑞士、加拿大、澳洲、巴林、中國及薩爾瓦多)提供法律意見。

代表一家中國/香港企業集團的清盤人並提供法律意見,案件涉及將集團的物業及資產變現分配給股東,作為一宗大額富豪家族爭議和解的一部分。

工作經歷及教育背景

  • 祁卓信蘇期殷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顧問律師(2023年)
  •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高級副總裁(2020年 ─ 2022年)
  • 諾頓羅氏香港顧問律師/高級律師(2009年 ─ 2020年)
  • 博禮祈律師事務所律師(2001年 ─ 2009年)
  • 博禮祈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1999年 ─ 2001年)
  • 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律執業證書(LPC)
  • 薩塞克斯大學法律專業共同試
  • 威爾斯大學學院經濟及國際政治理學學士(經濟學)(榮譽)

執業資格

  • 香港,2001年
  • 英格蘭及威爾斯,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