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翘名律师是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的律师,擅长处理高净值私人财富相关事务,包括争议和非争议的遗嘱认证以及遗产管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持久授权书以及家事法相关的事务。
江律师经常就涉及数以亿元计的复杂遗产管理个案提供法律意见。她亦曾就根据《精神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136章)第II部提出涉及数以亿元计的资产的申请提供法律意见,并且在申请聆讯中担任讼辩人。
江律师亦就全方位的家事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包括离婚及分居个案、子女相关事宜以及附属济助争议。
主要经验
私人客户 – 信托及遗产管理
- 代表专业遗产管理人(包括收存财产及诉讼待决期间的独立遗产管理人),就管理数以亿元计的香港资产(包括多项业务和公司,以及管理住宅及非住宅物业)申请替代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以及遗产管理书。
- 就涉及数以亿元计的资产根据《精神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136章)第II部提出的申请提供法律意见。就多项附属申请,包括就产业受托监管人于一间管理费高昂的国际投资公司开设的投资户口而提出更改申请,提供法律意见。
家事法事务
- 代表呈请人反对子女永久离开香港(审讯为时六日),以及提出根据《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香港法例第192章)第17条(废止意图令某些申索失败的交易)的申请(涉及公司的股份配发)。
- 代表一名母亲,代其子女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香港法例第429章)第6条提出宣告父母身分的申请,以及为其子女的利益申请经济给养。
- 代表呈请人向法庭申请有关禁制骚扰及不披露地址的命令。
工作经历
- 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律师,2024年
- 高叶律师行律师,2023年
- 布高江律师行律师,2021年
- 布高江律师行法律助理(待认许为事务律师),2020年
- 布高江律师实习律师,2018年
教育背景
-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专业证书,2018年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博士,2017年
- 约克大学生物学荣誉理学士,2015年
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