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宇衡先生为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的律师,专长于跨国商业诉讼及仲裁,尤其是与企业清盘及商业欺诈相关的案件。
梁律师经常在涉及企业倒闭的调查和诉讼中代表清盘人向董事、核数师、银行及上市保荐人提出索赔。梁律师亦曾代表主权财富基金、私募基金、跨国公司及银行于跨境诉讼及仲裁中处理合约纠纷、资产追回以及紧急强制性救济等事宜。
于2022至2023年,梁律师获委任为香港终审法院司法助理,期间协助法官处理多宗上诉及上诉许可申请,包含涉及股东争议、法律冲突及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梁律师亦曾于2016年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时任法官林云浩(现为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的法官助理。
梁律师在加入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前于香港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并为本科生研究员。毕业后,梁律师以一级荣誉从剑桥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其著作曾获《香港法律学刊》(Hong Kong Law Journal)、《法律评论季刊》(Law Quarterly Review)及《劳埃德海事法与商法季刊》(Lloyd’s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Quarterly)等著名法学期刊刊登。
梁律师拥有香港和英格兰及韦尔斯两地的执业律师资格,精通英语、粤语及普通话。
主要经验
中金再生
代表一间从事金属回收的前香港上市公司的清盘人,就某国际性金融机构担任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保荐人时的缺失提出申索。
一马公司及附属公司
代表一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一马弊案中的全球资产追讨工作。该案涉及挪用马来西亚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的资金,被美国司法部长形容为「最为恶劣的窃盗统治」(kleptocracy at its worst)。
审计缺失及公司清盘
- 在多宗针对香港联交所及新加坡交易所前上市公司的前董事、核数师、银行及其他第三方的案件中,担任该等公司清盘人的法律代表并提供法律意见。该等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金属回收、茶叶生产及海水化淡。
- 代表一名债务人在香港法院申请对某中国企业进行清盘。
商业仲裁及诉讼
- 代表某投资基金就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失败后的股东争议,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及香港法庭同时对公司创办人展开法律程序,并获得针对该公司创办人及其联系人的全球资产冻结令。
- 在一宗与某国企的购股争议中向投资公司就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裁决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商品及国际贸易争议中的涉事方,处理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HKIAC)(使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以及于法庭的民事诉讼。
- 在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的仲裁案件中,代表货权人及租家进行抗辩。
工作经历及教育背景
- 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律师,2023年
- 终审法院司法助理,2022年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客席讲师,2022年
-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实习律师,2019年
- 剑桥大学(耶稣学院)法学硕士,2022年
- 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证书,2019年
- 香港大学法学学士,2018年
执业资格
文章和出版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