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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 Mok

莫子應

合夥人

個人資料

莫子應律師是一位備受推崇且經驗豐富的爭議解決律師,擅長處理各類具爭訟性和非爭訟的婚姻事宜以及私人客戶事宜。他也是一名認可的家庭調解員和私人財務裁決員。

莫律師的執業生涯以卓越的成就和領導地位著稱。莫律師曾出任莫子應律師行(一家獨立精品律師行)的首席律師,在此之前,他在孖士打律師行執業22年,其中16年擔任合夥人。

莫律師是香港少數獲授予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的民事案件事務律師之一。此外,他是首位且目前唯一一位擁有訟辯律師資格的家庭糾紛律師。這一獨特的資格使他能夠在包括終審法院在內的各級司法系統中為客戶辯護。

莫律師是香港律師會家庭法委員會的主席,也是國際家庭律師學會(IAFL)的成員。

莫律師對客戶的堅定承諾和豐富的經驗為他贏得了眾多榮譽,包括:

  • 連續十年(2015-2024)獲得《錢伯斯大中華區指南》家庭/婚姻法 第一等級律師
  • 獲得《錢伯斯高淨值人士指南》家庭/婚姻法:高淨值人士 第一等級律師(2024)
  • 獲得《Benchmark Litigation》家庭和婚姻法訴訟之星(2024)
  • 獲得《Doyle’s Guide》家庭和離婚法卓越律師(2024)

主要經驗

家事法庭

於2010年10月獲委任為家事法庭暫委法官,為期一個月,任內審理各類離婚案件,當中涉及管養權及財產的爭議。

代表一位香港巨富處理由女方就雙方子女撫養費提出的申索,並成功取得家事法庭的判決,判定女方與兩名子女在該申索中有財務利益衝突,因此兩名子女須與女方分開法律代表。

代表本地某一顯赫家族的繼承人處理持續七年之久的離婚訴訟,其中牽涉新加坡及香港兩地的跨司法管轄區爭議,所涉資產遍及香港、杜拜和美國。

代表某一富裕家族的家長介入訴訟,在其兒子的離婚程序中對此前轉讓予他的海外資産作出實益權益的主張。

代表男方成功駁回女方提出的包括為女方本人及其女兒購置住所的財務申索。該案上訴至終審法院,雖然司法解釋明確指出,香港法院具有與英國法院類似的管轄權,可作出有關購置住所的命令,但法院在作出有利於男方的判決,即無須為女方購置物業。

反貪污

獲委任為廉政公署的代表律師,介入一項刑事上訴審理程序。鑒於廉政公署此前一直由律政司擔任法律代表,此項任命讓莫律師倍感榮幸。

獲委任為澳門廉政公署的代表律師,協助其追回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在香港的非法收益及資產。

代表一家國際投資銀行的僱員處理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聯邦調查局根據《海外反腐敗法》對「子女項目」展開的調查;「子女項目」涉及聘用中國政府官員和國有企業高級職員的子女以換取商業交易。代理服務包括與美國律師合作,協助僱員準備及代其接受美國監管機構在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進行的詢問。

擔任本地知名電視台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的訟辯律師,依據新聞自由和獨立自主原則,成功駁回律政司有關請求法院命令該公司交出原始新聞素材的申請,該等素材與在香港「佔領中環」行動期間發生的事件有關。

工作經歷及教育背景

  • 祁卓信蘇期殷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合夥人,2022
  • 莫子應律師行負責人,2017
  • 孖士打律師行合夥人,2001
  • 孖士打律師行高級律師,1995
  • Hampton Winter & Glynn律師,1992
  • 西倫敦大學(前稱 Ealing 高等教育學院),法學學士(LLB), 1985

執業資格

  • 香港高等法院出庭發言權的訟辯律師, 2014
  • 澳洲新南威爾士州,1995
  • 澳洲塔斯馬尼亞州,1994
  • 香港,1992
  • 英格蘭和威爾士,1992

文章和出版刊物

  • Family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第三版)的合著者
  •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s(2024年)的合著者
  • Sweet & Maxwell Hong Kong,「Archbold Hong Kong 2022」的合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