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子应律师是一位备受推崇且经验丰富的争议解决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具争讼性和非争讼的婚姻事宜以及私人客户事宜。他也是一名认可的家庭调解员和私人财务裁决员。
莫律师的执业生涯以卓越的成就和领导地位著称。莫律师曾出任莫子应律师行(一家独立精品律师行)的首席律师,在此之前,他在孖士打律师行执业22年,其中16年担任合伙人。
莫律师是香港少数获授予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的民事案件事务律师之一。此外,他是首位且目前唯一一位拥有讼辩律师资格的家庭纠纷律师。这一独特的资格使他能够在包括终审法院在内的各级司法系统中为客户辩护。
莫律师是香港律师会家庭法委员会的主席,也是国际家庭律师学会(IAFL)的成员。
莫律师对客户的坚定承诺和丰富的经验为他赢得了众多荣誉,包括:
- 连续十年(2015-2024)获得《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家庭/婚姻法 第一等级律师
- 获得《钱伯斯高净值人士指南》家庭/婚姻法:高净值人士 第一等级律师(2024)
- 获得《Benchmark Litigation》家庭和婚姻法诉讼之星(2024)
- 获得《Doyle’s Guide》家庭和离婚法卓越律师(2024)
主要经验
家事法庭
于2010年10月获委任为家事法庭暂委法官,为期一个月,任内审理各类离婚案件,当中涉及管养权及财产的争议。
代表一位香港巨富处理由女方就双方子女抚养费提出的申索,并成功取得家事法庭的判决,判定女方与两名子女在该申索中有财务利益冲突,因此两名子女须与女方分开法律代表。
代表本地某一显赫家族的继承人处理持续七年之久的离婚诉讼,其中牵涉新加坡及香港两地的跨司法管辖区争议,所涉资产遍及香港、杜拜和美国。
代表某一富裕家族的家长介入诉讼,在其儿子的离婚程序中对此前转让予他的海外资产作出实益权益的主张。
代表男方成功驳回女方提出的包括为女方本人及其女儿购置住所的财务申索。该案上诉至终审法院,虽然司法解释明确指出,香港法院具有与英国法院类似的管辖权,可作出有关购置住所的命令,但法院在作出有利于男方的判决,即无须为女方购置物业。
反贪污
获委任为廉政公署的代表律师,介入一项刑事上诉审理程序。鉴于廉政公署此前一直由律政司担任法律代表,此项任命让莫律师倍感荣幸。
获委任为澳门廉政公署的代表律师,协助其追回前运输工务司司长在香港的非法收益及资产。
代表一家国际投资银行的雇员处理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联邦调查局根据《海外反腐败法》对「子女项目」展开的调查;「子女项目」涉及聘用中国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高级职员的子女以换取商业交易。代理服务包括与美国律师合作,协助雇员准备及代其接受美国监管机构在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进行的询问。
担任本地知名电视台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的讼辩律师,依据新闻自由和独立自主原则,成功驳回律政司有关请求法院命令该公司交出原始新闻素材的申请,该等素材与在香港「占领中环」行动期间发生的事件有关。
工作经历及教育背景
- 合伙人,祁卓信苏期殷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2022)
- 负责人,莫子应律师行(2017)
- 合伙人,孖士打律师行(2001)
- 高级律师,孖士打律师行(1995)
- 律师,Hampton Winter & Glynn(1992)
- 西伦敦大学(前称 Ealing 高等教育学院),法学学士(LLB)(1985)
执业资格
- 澳洲新南威尔士州,1995
- 澳洲塔斯马尼亚州,1994
- 香港,1992
- 英格兰和威尔士,1992
Articles and Publications
- Co-author – Family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 (Third Edition)
- Family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第三版)的合著者
-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s(2024年)的合著者
- Sweet & Maxwell Hong Kong,「Archbold Hong Kong 2022」的合著者